古希腊语和拉丁语,元音长短的区别比较明显,所以古希腊诗和拉丁诗都以元音长短的有规律的交替形成节奏,有短长格、短短长格、长短格、长短短格等;古梵文诗主要也是靠长短格构成节奏; 德语、英语、俄语,语音轻重的分别明显,诗歌遂以轻重音的有规律的交替形成节奏,如轻重格、重轻格。西洋诗本来无韵,用韵是从东方学的。单韵传到西方,为什么发展为复韵?大概由于印欧语单词有长有短,音节结构不如汉语整齐,重音位置又多变,致使诗行末尾长短不一,这才为复韵的产生创造了条件。诗行结尾有的用重音,有的用非重音,彼此怎么押韵呢?――那就只好用两套韵脚了。音节由音素(phone)构成,它是语音中最小的不可再分解的单位,是字母组合后的读音标记。音素靠听觉辨认,字母靠视觉辨认,音素属于读音系统,字母属于拼写系统。韵步(foot,也被称为音步),是由音节(syllable)组成的,即――英语((整个印欧语系都适用)诗歌中的韵步通常被定义为节奏的长度,是诗歌节奏的基本单位。表现诗歌节奏的音组。也称顿或韵部。诗歌实际上存在有两个系统,一是声音系统,其表现形式为节奏,节奏用韵律的形式表示就是韵步;二是拼写系统,其表现形式为音节的组合形式和韵步的数量。这两个系统相互交织在一起,不能分开。二者只有结合在一起,诗歌才具有其成为诗歌的存在形式,具有诗歌的音韵美和形式美。西洋十四行诗不同体例的区别,最明显地表现今押韵的位置和方式的不同(即韵式)。人们提起它,往往首先注意哪行和哪行押韵,却容易忽视它的结构。其实,韵和结构有密切的关系:韵能把几行诗联结为诗节,换韵又能把不同的诗节分隔开来。韵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是服务于诗歌结构的。因此,对于十四行诗,先要研究它的内部结构,然后才能研究韵式,研究它在译文中的传达。就结构而言,彼特拉克体是两个四行加两个三行,莎士比亚体是三个四行加一个两行。我们要先确定这个框架。至于几行几行中的韵式如何落实,那是下一步的问题。说到西洋韵式,可以重点看看四行诗。因为西洋的诗节中,四行诗是最常见的典型诗节。 四行诗有四种韵式:交韵(alternating rhyme scheme)又叫“交叉韵”、“换行韵”―― 一三行押,二四行押(ABAB);抱韵(enclosing rhyme scheme),又叫“首尾韵”、“环抱韵”―― 一四行押,二三行押(ABBA);随韵(running rhyme scheme),又叫“连续韵”――一二行押,三四行押(AABB);叠韵(ovrlap rhyme scheme),又叫“重叠韵”――两行押韵(AA)。因为音乐合律的需要,十四行诗的格律亦相当严密,某些地方(如押韵要求)的苛刻程度甚至超过了中国古诗词。自欧洲进入文艺复兴时代之后,这种诗体获得广泛的运用。意大利的诗人彼得拉克成了运用十四行诗体最主要的代表。他一生写了三百七十五首十四行诗,汇集成《抒情诗集》,献给他的情人劳拉。在他笔下的十四行诗,每首分成两部分:前一部分由两段四行诗组成,后一部分由两段三行诗组成,即按四、四、三、三编排。其押韵格式为ABBA,ABBA,CDE,CDE或ABBA,ABBA,CDC,DCD以及ABBA,ABBA,CDC,CDC等格式。每行诗句十一个章节,通常用抑扬格。十四行诗的起源可能起源于第十三世纪西西里法庭诗人当中,谁的游吟诗人爱情诗的影响。接着传播到托斯卡纳,在那里它达到最高的表达在他的“canzonieri,”一个序列的爱情诗写给“劳拉,”他理想化的爱 。 彼得拉克的十四行诗形式整齐,音韵优美,以歌颂爱情,表现人文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他的诗作在内容和形式方面,都为欧洲资产阶级抒情诗的发展开拓了新路。同时代的意大利诗人和后来其他国家的一些诗人,都曾把彼得拉克的诗作,视为十四行诗的典范,竞相仿效。每首分成两部分:前一部分由两段四行诗组成,后一部分由两段三行诗组成,即按四、四、三、三编排。因此,人们又称它为彼得拉克诗体。十六世纪初,十四行诗体传到英国,风行一时,到十六世纪末,十四行诗已成了英国最流行的诗歌体裁。产生了锡德尼、斯宾塞等著名的十四行诗人。莎士比亚进一步发展并丰富了这一诗体,一生写下一百五十四首十四行诗。莎士比亚的诗作,改变了彼得拉克的格式,由三段四行和一副对句组成,即按四、四、四、二编排,其押韵格式为ABAB,CDCD,EFEF,GG。每行诗句有十个抑扬格音节。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比彼得拉克更向前迈进一步,主题更为鲜明丰富,思路曲折多变,起承转合运用自如,常常在最后一副对句中点明题意。后来,弥尔顿、华兹华斯、雪莱、济慈等人也曾写过一些优秀的十四行诗。亚历山大体,又称“十二音节诗体” ,因中世纪法国的《亚历山大传奇》采用此诗格而得名,每行十二音节,抑扬格(有时也称抑扬格六音步,但在法语诗中,一般只称音节,不称音步)。 但准确说来,应是“亚历山大格”,因为严格说来它不是一种诗体,而是一种诗格,或诗行(类抑扬格五音步)。亚历山大格是法语诗中最重要的诗格(诗行)。像龙沙的爱情诗、古典主义悲剧及喜剧、雨果的重要诗集等大都采用此诗格。 法国格律诗不讲究音步,但却十分讲究诗行音节数量的整齐,从二音诗到十三音诗都有,使用最多的诗体当然是十二音诗。为了促进和强化诗歌节奏的和谐与鲜明,法诗严格规定了“半逗律” ,即在所有诗行的中腰用相当半个逗号的停顿将其分成前后两半,形成个特殊的音的规律。对于十二音诗来说,即在前后两个六个音节之间使用,行行如此便形成了“半逗律” 。在法国古典主义的诗歌中,半逗律是无论如何也不允许破坏的。普希金创立的“奥涅金诗节”:每一诗节中包含十四个诗行,每一诗行中包含四个轻重格音步,每音步两个音节;这十四个诗行中,有的每行结尾为轻音者,谓之“阴韵”,9个音节(最后一个轻音音节不构成音步);有的每行结尾为重音者谓之“阳韵”,8个音节;阴阳韵变换的规律和诗行间押韵的规律之间又有严格的配合,这十四行诗的押韵规律是:ABAB、CCDD、EFFE、GG;而其阴阳韵变换的规律(用每行不同的音节数目表示)则是:9898、9988、9889、88。 13世纪末,十四行诗体的运用由抒情诗领域扩及叙事诗、教谕诗、政治诗、讽刺诗,押韵格式也逐渐变化为:ABBA,ABBA,CDC,DCD,或ABBA,ABBA,CDC,EDE。意大利中世纪的“西西里诗派'诗人雅科波・达・连蒂尼(生年不详,约卒于1246至1250年间),是第一个采用这种诗歌形式,并使之具有严谨的格律的文人作者。十四行诗有固定的格式。它由两部分组成,前一部分是两节四行诗,后一部分是两节三行诗,共十四行。每行诗句通常是11个音节,抑扬格。每行诗的末尾押脚韵,其排列方式是:ABAB,ABAB,CDE,CDE。它和歌谣、抒情短歌同为当时意大利抒情诗中流行的体裁。文艺复兴时期诗人彼特拉克是这种诗体的主要代表。他一生写了 300多首十四行诗。他断承“西西里诗派”、“温柔的新体诗派”的传统,以浪漫的激情,优美的音韵,丰富多彩的色调,表现人物变化而曲折的感情,注进了新时代的人文主义思想。其押韵格式为ABBA,ABBA,CDE,CDE或ABBA,ABBA,CDC,DCD以及ABBA,ABBA,CDC,CDC等格式。每行诗句十一个章节,通常用抑扬格。彼特拉克的十四行诗在艺术上更加完美,成为其他国家诗人后来竞相模仿的重要诗体,对欧洲诗歌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意大利体的十四行诗又称彼特拉克体。十四行诗在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繁荣兴盛。诗人梅迪契、米开朗琪罗、博亚尔多、塔索等,都是优秀的十四行诗作者。其后,它又成为“马里诺诗派”、“阿卡迪亚诗派”喜爱的体裁。早期浪漫主义诗人破除传统的框框,追求自由不拘的诗歌形式,十四行诗一度被冷落,但19世纪下半叶又得到复兴,卡尔杜齐、邓南遮等均留下了佳作。20世纪继续流行于诗歌创作。在意大利文艺复兴文学的影响下,十四行诗传入法、英、德、西诸国,并适应各国语言的特点,产生了不同的变体。马罗首先把它移植到法国。“里昂派”诗人拉贝,“七星诗派”诗人龙萨、杜倍雷的作品,使十四行诗成为16世纪法国的重要诗歌形式。16世纪初叶,萨里、华埃特把十四行诗介绍到英国。诗的格式演变为三节四行诗和一副对句,押韵的方式是ABAB,CDCD,EFEF,GG。在这种类型之外又产生了其他变体。英国类分为3段四句加最后两句。最后的两句通常与前面的大不相同,比意大利类第九句改变更厉害。16世纪末,十四行诗成为英国最流行的诗体之一,产生了像锡德尼、斯宾塞这样著名的十四行诗人。 莎士比亚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这一诗体。他的十四行诗体(又称伊丽莎白体),也由三节四行诗和一副对句组成,以形象生动、结构巧妙、音乐性强、起承转合自如为特色,常常在最后一副对句中概括内容,点明主题,表达出新兴资产阶级的理想和情怀。以后,弥尔顿、华兹华斯、雪莱、济慈等也以写作优秀的十四行诗享有声誉。一般英国十四行诗的韵牌是: A-B-A-B, C-D-C-D, E-F-E-F, G-G(称为“莎士比亚体”或“伊丽莎白体”)、或者更严格一些 A-B-A-B, B-C-B-C, C-D-C-D, E-E (称为“斯宾塞体”)、A-B-A,B-C-B,C-E-C,E-D-E,F-F(称作“雪莱体”)。十四行诗传入德国较晚。 奥皮茨在 《德国诗论》(1624)里最先倡导十四行诗,制定诗歌格律的规则,对德国诗歌的发展产生了作用。歌德和浪漫派诗人对这一形式也很重视。普希金是俄罗斯现代文学的奠基人,各种文学体裁均擅长,被称为“俄罗斯文学之父”、“俄罗斯的太阳”,其诗歌也是琳琅满目、美轮美奂的,样式多种多样。他根据文艺复兴以来流行的十四行诗格律,参照它在意大利、德国、法国、西班牙、英国等国的不同诗人笔下的十四行诗体的格律变化和发展,同时考虑到俄语词汇的音节重音特点,创造性地制订了“奥涅金诗节”这一独特的格律。普希金在诗歌形式上对欧洲诗歌传统的继承和发展,和他作品内容上对欧洲文艺复兴以来文学中的人文主义思想的继承与发展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奥涅金诗节”规定:长诗中的基本单元是诗节,每一诗节中包含14个诗行,每行中包括4个抑扬格音步,每音步两个音节。这14行诗中,有的每行结尾为轻音者,谓之“阴韵”,9个音节(最后一个轻音音节不构成音步);有的每行结尾为重音者谓之“阳韵”,8个音节;阴阳韵变换的规律和诗行间押韵的规律之间又有严格的配合,这十四行诗的押韵规律是:ABAB、CCDD、EFFE、GG。各行音节数为9898、9988、9889、88。这些严格的规定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奥涅金诗节”特有的格律特征。前四行是一个整体,押的是交韵;第二个四行押随韵,其实也可以看做两个两行。问题比较大的是后面六行。它可以分析为押抱韵的四行再加上两行,也可以分析为互有联系的两个三行。可以看成囊括了交韵、抱韵、随韵和叠韵四种韵式,也可以看成是四加四加三加三的结构。和彼得拉克、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比起来毫不损色,自有其独特的美。在普希金之后,俄国文学史上,只有他的当之无愧的继承者莱蒙托夫,使用这一格律写出过一篇五十余节的诗体小说《唐波夫财政局长夫人》(《叶甫盖尼・奥涅金》凡四百二十多个诗节,还有一些别稿),此外再无其他诗人敢于问津,可以说,“奥涅金诗节”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Sonnet在汉语中早期被音译成商籁体,后来被意译的“十四行诗”代替,但新的译法有不准确的地方。首先,sonnets通常是十四行,但也有变体,如莎士比亚的154首sonnets中的第99首是15行,而第126首只有12行。另外,“十四行诗”的称谓也没有涵括sonnets的其它特点。这或许也反映了用汉语翻译一个外来诗歌体裁时面临的处境与取舍吧。Sonnet这个词可追溯到拉丁文sonus(声音),于是跟英语单词sound和song的词根son有近亲关系。它直接从意大利语sonetto演化而来,也与中世纪法国南部普罗旺斯语(Provencal)中的sonet (短歌) 有关。简单地说,sonnet是指一种抒情短诗,一般来说有14行,每一行有特定的韵律,且行与行之间,有固定的押韵格式。十四行诗的格律主要包含行数、韵脚、音节、音调、结构等: 一、行数:要求有十四行,每行不一定是完整的句子。有时为了韵脚的需要,把意思连贯的一句分成两行,但每行词数不一定要相同。 二、结构:一般分为前后两个部份。不同诗体前后两部份的行数不同。彼得拉克体由两节四行诗(共8行) 和两节三行诗(共6行)组成。斯宾塞体、莎士比亚体由三节四行诗(共12行)和一节二行诗(共2行)组成,“奥涅金诗节”由两节四行诗(共8行)和两节三行诗(共6行)组成或者由三节四行诗(共12行)和一节二行诗(共2行)组成,形成起承转合的趋势。极端的有雪莱所作的十四行诗,由四节三行诗(共12行)和一节2行诗组成。 三、韵及韵脚:是十四行诗体的难点和特点之一,十四行诗根据不同的诗体:彼得拉克体4到5个,斯宾塞体6个,莎士比亚体7个,“奥涅金诗节”7个。英语词汇一般由多音节组成。韵指的是每行最后一个词的最后一个音节,按规定要相同的叫押韵。各体前后两部份韵脚的安排是:彼得拉克体ABBA、ABBA、CDC、DCD (4韵) 或者CDE、CDE (5韵),属抱韵;斯宾塞体 ABAB 、BCBC 、CDCD 、EE ,最后两句是对偶句,属套韵;莎士比亚体BABA 、CDCD 、EFEF 、GG,属双形体即交韵(7韵),最后两句对偶;“奥涅金诗节”ABAB、CCDD、EFFE、GG,交韵、随韵、抱韵、叠韵全备(7韵)。 四、轻重音搭配。中国律诗绝句,每句诗中要求平仄相间,使音调抑扬顿挫,铿锵有声,具音乐感,十四行诗虽不要求每行诗词数相同,但要求同样的音步,每个音步有一轻一重两个音节,斯宾塞体、莎士比亚体要求每行5个音步,10个音节;彼得拉克体要求11个音节;法语要求12个音节。奥涅金诗节结尾为轻音者,谓之“阴韵”,9个音节(最后一个轻音音节不构成音步);有的结尾为重音者谓之“阳韵”,8个音节。 十四行诗在西方流传很广。除意(彼特拉克为代表)、英(莎士比亚为代表)之外,在西班牙、法国、葡萄牙、德国、波兰、俄国等也有人写十四行诗,但成就不及前者。中国新诗诗人所模仿的主要是彼体、莎体两种。 一般认为中国写十四行诗取得最大成就的应该是冯至,其主要作品为《十四行集》。冯至曾任同济大学教授兼附设高级中学主任,估计是同济历史上文学方面名气最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