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行诗的要求主要有四点:行数、韵式、音组、起承转合。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大都音组整齐,韵式或用英体、或用意体、或二者兼用,既娴熟,又灵活,而且遵守起、承、转、合的规律,很有十四行的风味和韵致。
沙翁最擅长的是最后两行诗,往往构思奇诡,语出惊人,既是全诗的点睛之作,又自成一联警语格言。
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结构严谨,他将十四个诗行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三个四行,第二部分为两行,每行十个音节,韵脚为:abab,cdcd,efef,gg。这样的格式后来被称为“莎士比亚式”或“伊丽莎白式”。对诗人而言,诗的结构越严谨就越难抒情,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却毫不拘谨,自由奔放,诗歌的语言富于想象,感情充沛。
内容方面: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主要以爱情、美、时光为主题,在思想深度上又超过了前人。
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语言特色
莎士比亚在紧跟时尚方面从不落后,他自然也加入到十四行诗人们的这场角逐、较量之中,并且同在戏曲领域中的比赛一样,他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可以说,在推出了最早的两首长篇叙事诗《维纳斯与阿多尼斯》和《鲁克丽丝受辱记》之后,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在艺术上取得了更高成就。当时十四行诗的写者虽众,但是成品质量大多不高,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确实写得高出了一般水平,不仅在内容上有新意,在形式上也突破了旧体例,因此莎士比亚堪称英国十四行诗的集大成者。这些至今仍能强烈吸引读者的商籁诗,一般认为是莎士比亚于1592年至1598年间陆续创作的,共154首,它们证明莎士比亚攀登上了当时诗歌文化的巅峰,标志着他的诗歌创作迈上了一个新的高度,从而为英国诗歌史上又增添了一笔丰厚的文化遗产。据考证,第一个提到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的是作家米尔斯,他在《智慧宝库》(1598年)一书中,提到“在他的朋友中传抄的鼎鼎大名的莎士比亚所写的甜蜜的十四行诗。”通过这句话我们可以知道,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当时很受欢迎,同时也可以判断,直到1598年这些杂诗还未刊印成册,读者只能私下传抄。即使如此不方便,也没有减淡人们竞相争阅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热情。 1609年,第一本《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出版,负责印行的是托马斯・索普,尽管这本诗集很可能是未经作者同意就出版的“盗印本”,但我们仍要感激索普先生的初衷和勇气。据说,当时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一经写成,即被私下传抄,索普早已到处收集并有意结集成册,所以他得到了不少诗稿的手抄本。一次,有人替他弄到了一箱子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他对此感恩不尽。最后,索普如愿以偿地成为第一本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的出版商,他在献词中写到:“献给下面刊行的十四行诗的惟一促成者W.H.先生,值此刊行之际,善意的冒昧者谨祝他幸福无疆,并享我们永生的诗人所许诺的千古芳名。T.T.。”这里有两个人名的缩写,“T.T”是托马斯・索普(ThomasThorpe)的起首字母,这已为莎士比亚研究者认同,那么,“W.H.”先生是指谁呢?索普肯定没有料及,他轻易写就的两个字母竟导致后人进行了繁琐的考证和激烈的争论。有人认为W.H.是指彭布罗克伯爵威廉・赫伯特,此人可能也作过莎士比亚的庇护人。另有人说是骚桑普顿伯爵,因为他的原名是亨利・里兹利(HenryWriothesley)。还有更为异想天开的猜测,比如美国哈佛大学一位莎学教授专门著书来论证W.H.先生指伦敦法学院的一位花花公子威廉・哈利弗,而英国的唯美作家王尔德则指出该人指的是一名叫威尔・休斯的青年演员。据说,这部诗集是英国诗歌中引起争论最多的诗集,其焦点除了纠缠在W.H.先生的身上外,更大的疑团还是存在于诗歌的主题内容上。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之所以吸引了古往今来的众多读者,主要原因是因为其诗的“甜蜜”,即它们用悦耳动听的语言音韵赞颂了世间最为美好的情感―― 友谊和爱情。诗集主要涉及三个人物:诗人、“年轻朋友”和“黑肤女郎”。154首诗大体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从第127首至第152首,是献给“黑肤女郎”的。最后两首诗与上述题材无关,像是对希腊格言诗的翻译或仿作。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主要是歌颂友谊,抒写爱情,表达了诗人对人生的理想。 300多年来,莎士比亚的研究者和传记作者们都有一件共同的憾事,就是这位卓越人物没有留下任何自传、日记或是信件,因而让人望尘莫及。但在他的十四行诗集中,诗人情真意切地投入了自己,既礼赞了友情,又表白了爱情,注入了个人较深的感受,于是人们不禁要猜测,这部诗集会不会像其他许多文学作品一样也有作者的自传成分呢?因此也就研究起各诗所涉及的一些具体情节来,如诗中的年轻朋友是谁,127首以后提到的黑女人又是谁,她与诗人有什么关系?最大的问题是,这些情节是否是莎士比亚本人的经历呢?对于这些问题,历代学者、文人作了大量的考证,提出了许多猜想,至今聚诉不已。对此,有人谨慎地指出艺术家的创作不等于生活本身,在创作过程中想象力往往集中又溶化了一切,而某些考证家们的兴趣过分放在细枝末节上,这对作品价值的了解不一定有多少帮助。尽管如此,大多数评论家仍肯定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具有一定的自传性,正如英国19世纪“湖畔”派诗人华兹华斯所说:“用这把钥匙,莎士比亚打开了自己的心扉。”他说的钥匙便是指十四行诗集。笔者认为,关于这部诗集的争论无关宏旨,人们应该将注意力移至他本身的思想力量和艺术力量方面去,但在此我们也不妨利用起这把钥匙,姑且相信它有一定的自传色彩,以此贴近莎士比亚模糊邈远的个人生活,并试图走入他的情感世界。 莎士比亚同时代的人多把十四行诗献给自己的情人,莎士比亚也有些诗作是献给一个他称之为黑肤女郎的,但仅有25首,其他100余首十四行诗都是献给一位年轻朋友的。这说明在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中,友谊似乎比爱情的地位更高。这不足为奇,因为友情至上的心理在当时十分普遍。对此“大学才子”约翰・ 李利在剧本《恩底弥翁》(1591年)中有一段明白的论述:“卓荦不凡的太太有这倾国倾城的美色,是否比患难之交的真正忠诚拥有更大的威力?男子对妇女的爱情是一种习以为常、十分自然的事情,男子对男子的友谊则是无限的、不朽的……美和美德之间、肉体和灵魂之间、藻饰和自然生机之间有多大的差异,爱情和友谊之间就有多大的差异……友谊在风暴中屹立不动。世界在美丽的脸庞上刻下皱纹,然而却赋予忠贞的友谊以越来越多的清新色彩。无论炎凉,无论贫富,任何命运都不能将友谊改变。”看来,正是在这种友谊至上的心态下,莎士比亚用诗歌的形式盛赞友谊是人生最美好的无价之宝。 在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集中,第一部分中所涉及到的年轻朋友究竟是谁,始终都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就编者而言,倾向于认为这个年轻朋友就是莎士比亚惟一的庇护人骚桑普顿伯爵。莎士比亚在献上两首长诗之后,对十四行诗又情有独钟,于是写来送给与他友谊日深的骚桑普顿。除了借诗传情外,莎士比亚的另一个目的更为急切,骚桑普顿伯爵年轻英俊、风流倜傥,但是不愿意让婚姻套牢,而他的母亲却希望儿子尽快结婚生子,以保证家族兴旺。于是伯爵夫人委托莎 士比亚进行规劝,这样便诞生了一组以敦促尽早成家传宗接代为主题的十四行诗。但年轻人对于年长者的劝告往往置之不理,以致引火烧身,追悔莫及。骚桑普顿后来的经历就证明了这一点:1598年2月,不安分的骚桑普顿与女王的贵嫔伊丽莎白・弗农私通,致使她怀孕,被迫结婚。女王对于那些破坏了她的宫廷侍女贞操的人一向毫不留情,骚桑普顿大概害怕遭到惩罚,撇下怀孕的妻子去了欧洲大陆。在巴黎他参加网球赛赌博,结果输的身无分文,到11月妻子生下女儿后,他才不得不回到伦敦。如此看来,假设当骚桑普顿接受莎士比亚的劝告,按部就班地攀一门高亲结婚生子振兴家业,就不会落到后来这样的狼狈境地。 如果说从十四行诗中我们可以看到诗人的情感世界,那么这个世界就是一个真、善、美统一的世界。诗人在这些歌颂友情与爱情的诗歌中,提出了他所主张的生活的最高标准:真、善、美及这三者的结合:“真,善,美就是我们全部的主题;真,善,美,变化成不同的辞章;我的创造力就用在这种变化里,三题合一,产生瑰丽的景象。真善美,过去是各不相关,而现在,三位同座,真是空间。”这第105首十四行诗,可以看作是整部诗集的终曲和结语,是我们理解莎士比亚十四行诗思想精髓的一把钥匙。这时的莎士比亚青春年少、风华正茂,他对人生对社会都充满了美好的期望,对人文主义理想也深信不疑。他想要热情赞美和执着追求一种至真至纯的感情,一种真善美相统一的感情,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都是如此。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世界诗歌宝库中的一颗绚丽夺目的明珠。莎士比亚的诗才虽然在这些诗中只是牛刀小试,但却呈现出夺睛耀目的色彩。这些十四行诗不仅表现了一个人文主义者对真、善、美的理想和看法,同时还表现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和谐所引起的失望与焦虑,可以说它们不仅仅是个人的抒情,同时也表达了一个时代。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中,除了强烈的感情之外,还有深邃的思想,反映了他进步的人生观和艺术观,这些思想在否定中世纪黑暗时代的禁欲主义和神权的基础上,赞扬了人的个性,宣称人的平等,赋予了人和人生以新的内容和意义,达到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民主思想的最高水平。 我们还应该注意到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其他特点,莎士比亚会文人所会,但他的诗歌又有其他文人所无的现实感和市井情趣。他有丰富的人生经验和深刻的忧患意识,同时又有乐观精神使他能够清醒而保持平衡。莎士比亚绝不是苦涩的难产诗人,他总是能妙语泉涌、滔滔不绝,正如后人德莱登所说:“只要时机不凡,他也能身手不凡,从无题材合适而他不能写得大大超过别的诗人的情况。”莎士比亚驾驭语言的技巧可谓精湛高超,他的语言能华丽如云锦,又能素净如洁水。此外,他还对音韵非常敏感,创造了自己的诗韵,即有名的“莎士比亚韵”。莎士比亚的诗歌语言具有很强的音乐性,读来优美动听,所以人称“甜蜜”。 总之,莎士比亚以惊人的艺术表现力得心应手地运用了商籁诗体。在154首十四行诗中,他表现了广阔的思想天地。诗中形象的生动,词汇的丰富,语言的巧妙,音调的铿锵,都是异常突出的,被誉为诗人之魁的爱德蒙・斯宾塞也不得不叹服地说:“我们找不到一位比他更优美的诗人;他的诗神缪斯充溢着优美的构思,并且像他本人一样,英勇豪迈地呐喊着。”在英国的十四行诗中,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一座高峰,他的甜蜜的诗歌不仅在英国的抒情诗宝库中,而且在世界的抒情诗宝库中也有着崇高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