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保护色情?看她写的《日记独白》“女的甜蜜地把头靠在/那男人的肩上/但是裙子下流出来的东西/和那男人内裤的气味/深深地混淆在一起”,这已经是制黄贩黄了,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才对。下半身“诗人”,打着冠冕堂皇的探索旗号,行的是男盗女娼之实。请看沈浩波的《一把好乳》、尹丽川的《为什么不再舒服些》、赵丽华的《紧》、伊沙的《阳痿患者的回忆》、蓝煤的《一位父亲和女儿的伦乱情》、包括贾浅浅的《日记独白》,这已经是精神文化领域的制黄贩黄了。谁允许色情文字,分行并冠以诗名之后,就可以明目张胆、大行其道?写作扰乱三观、践踏人伦公德、污染风气、甚至是反人伦、反人性的恶心东西,还要求法律保护?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现代诗为什么好多人不喜欢?
大家先看看这是1903年的一段节选
孩子是可以敬佩的
他常常想到星月上的境界
想到地面下的情形
想到花卉旳用途
想到昆虫旳言语
他想飞入天空
他想潜入蚁穴……
不知这一百二十年前的话,算不算现代诗?苏联,马雅可夫斯基(1893一1930)的"青春的秘密"节选
不,这些不是青年一一
用烧酒
把喉咙
涮一涮
穿装时装招摇
用特宽的裤脚
把林荫道
打扫
难道说
这就是青春
不!
光靠十八岁
你
条件不够
青年,是这样的人
他们见到,老战士旳队伍
曰渐稀少
就以全体,孩子的名义
宣告,我们决心
把大地上的生活,改造!
没有对比,就沒有鉴别。现在的诗能逃出这个圈圈吗?直抒胸意,借物愚意,来点科技新词。这种无艺术美感的诗,在这个艺术圈子里的诗,那些能进入课本,大众媒体中?那些获奖的诗,在大众的审示下,能公布吗?更别说翻译到外国去!国学,世界公认的人类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