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农事诗体现了周代农业的发展与进步,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1.引言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泱泱大国,农业在中国有史以来就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产业。尤其是在几千年前工业文明尚不发达的时代,农业更是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周代社会的农业生活方式,决定了周人的思维方式和精神生活,决定了《诗经》艺术表达的农业文化特征。通过对最能反映农业经济文化内容的《诗经》农事诗的研究,我们可以了解周代的经济生活实际,揭示中华民族精神气质和审美趋向产生的物质根源,探讨中国古典诗歌农业文化特征的由来。
2.农事诗的概念以及《诗经》中农事诗的篇目概述
“农事”一词,在《诗经》里并没有出现过。最早提到“农事”这一概念的地方,应该是《亡传襄公七年》中的“夫郊祀后樱,以祈农事也。”以及《礼记月令》中的“王命布农事,命田舍东郊,皆修封疆,审端径术。”从这些语句来看,“农事”本指耕耘、收获和贮藏等农业活动。在历代研究《诗经》的学者中,郑玄、孔颖达最先使用“农事”这一概念来解释作品。最早用整体的眼光来看待《诗经》中农事诗的是朱熹,他在《诗集传》中给出了农事诗的十一篇具体篇目。
第一次使用“农事诗”一词的人是郭沫若,他在1944年发表的《从周代农事诗论到周代社会》一文中提到了这一概念。从前人的研究成果中,我们可以把农事诗的概念定义为:描述农业生产生活或与农业生产生活有直接关联的事物的诗歌。
对于《诗经》中的农事诗具体篇目的划分,历来都有不同说法,从广义上来说,《诗经》中的全部作品都是在农业社会的背景下产生的,都从不同角度折射了农业社会生活的不同方面。但是从狭义上说来,又有一些篇目是更集中、更具体地描绘农业生产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社会活动的。
我们现在一般把《诗经》中的农事诗定为《七月》、《楚茨》、《信南山》、《甫田》、《大田》、《思文》、《臣工》、《噫嘻》、《丰年》、《载芟》、《良耜》这十一篇。
3.从《诗经》看西周农业社会的发展状况以及人们的生活状态 《诗经》中的农事诗从各个不同的侧面描写了周代的农事状况,反映了当时农民的生活状态以及丰富的社会内容,把它们称作反映周代社会人民生活的百科全书毫不过分。通过对农事诗的解读,我们可以了解到以下几点。
3.1西周时期农民的毕活状态与社会地位
3.1.1生产劳动 关于周代农民的劳动情况,在以《七月》为代表的几首农业生活诗中,都有较为详细的描述。《七月》逐月叙述了农奴们一年的劳动与生活。从年初的修理农具、下田耕种开始,一直写到年终的祭祀宴饮。在《七月》、《甫田》、《大田》、《载芟》、《良耜》中,都有给地里农忙的人送饭吃的情节,形象地表现出农民在农忙时的紧张与辛苦。但即使整年辛劳,农民却依然过着饥寒交迫、食不果腹的生活。从“采荼薪樗,食我农夫”“我取其陈,食我农人”“穹窒熏鼠,塞向瑾户”等诗句中不难想象当时人们的生活水平大概是什么状态。
3.1.2阶级关系
西周时期阶级等级森严,农奴的地位十分低下,是贵族奴隶主的私有财产,没有人身自由。劳动成果的分配也是极为不均,即使粮食丰收,农民也只能吃陈谷。这不仅体现了当时生产力的不发达,生活水平不高,更说明了农民阶级与贵族相比社会地位的低下。
3.2西周的农业发展
社会生产的发展首先始于农业,历代统治者都把农业视为立国之本。周人更是一个重农的民族,他们尊农神后翟为始祖,很早就开始了农事活动,也正是这种意识造就了当时农业的发展与繁荣。
3.2.1农业发展水平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作物起源中心,在很早以前便已培植选育了很多农作物。《诗经》中提到了如桑、白蒿、荻草、芦苇、李子、枣、水稻、青麻、小米、高粱等众多农作物,说明当时人们的食物种类已经非常丰富。除了粮食作物以外,还有很多野菜水果也可以作为日常食品食用。
西周时期的农业开垦技术也已达到一定水平,《诗经》有多处提到“耜”“博”、“钱”等当时比较流行的农具,说明了西周社会对生产技术的重视。
3.2.2农时概念 周代农业虽然与前代相比有较大进步,但受社会发展水平所限,仍然是属于传统的自然经济,所以对自然界的'认识、利用以及长期积累下来的生活经验非常重要。从那时开始,人们便已有了强烈的“农时”概念,遵循自然规律与节奏进行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农业生产活动。
在《诗经》中,最能体现这种意识的是《七月》,诗中表达时间意向的词出现多达四十多处,从开头的“一之日”“二之日”一直写到到结尾的“三之日”“四之日”。春种夏耘,秋收冬藏,循环往复,年年如此,充分地说明了西周农民对节令物候的敏感。
3.3土地制度的变化
3.3.1夏商周时期的井田制 夏、商、周三代所实行的土地制度基本一样,都是井田制。井田制,是一种士地国有制度。因为当时道路纵横交错,把土地隔为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得名。最早出现“井田”一词是在《谷梁传宣公十五年》的“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日井田”一句。井田的所有者是周王,分配给庶民使用。土地领主即是周王分封的各级贵族奴隶主,他们强迫农奴们为他们耕种,定期向周王交纳赋税,土地不得买卖与转让。
3.3.2具体作品中反映出的土地制度及其转变
《诗经》有很多篇章在描写农事时都涉及到了当时的土地制度问题,其中提到“公田”的比较多。如《周颂臣工》中的“嗟嗟臣工,敬尔在公”,这里的“在公”即是“在公田上”上的意思。还有《甫田》中“倬彼甫田,岁取十千”的“甫田,,二字,据考证应为“天子田”的意思,也就是指公田。
另外根据《载芟》中所讲到的一个大家族从家族长到公社农民以及家属和奴隶一起下田耕种的情景,也说明了他们耕种的土地是公有而非个体家庭所私有。
而私有制在当时也已出现一些萌芽,在《诗经》中的农事诗里同样可以找到很好的证明。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小雅《大田》中的“雨我公田,遂及我私”,“私”字即为“私田”的省略。
但《诗经》中提到公田概念的次数远多于私田,这一方面是因为当时还是以公有制为主,公田比例多于私田,另一方面是因为《诗经》中的农事诗多为周天子举行藉礼时所唱的歌,所描写的生产劳动的情景当然是在公田里进行的。
4.结语
《诗经》中的农事诗是我国西周时期农业社会生产生活的一面镜子,它们详细地记录了西周农民的生产生活,对研究当时人们的生活状态、农业林业等各种农业生产活动的发展情况、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整体面貌、各种农业礼制风俗以及土地制度的变化情况都有重要的价值。
《诗经》是一部不朽的作品,对后世文学有着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值得人们继续去探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