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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忆昔去年春,江边曾会君” 这首诗的题目

2023年03月16日 20:35:121

一、谁知道“忆昔去年春,江边曾会君” 这首诗的题目

没有题目,出自冯梦龙的《警世通言》第一卷 俞伯牙摔琴谢知音,

伯牙道:这就是下官随心应手一曲短歌,以吊令郎者,口诵于老伯听之。钟公道:老夫愿闻。伯牙诵云:

忆昔去年春,江边曾会君。今日重来访,不见知音人。但见一杯土,惨然伤我心!伤心伤心复伤心,不忍泪珠纷。来欢去何苦,江畔起愁云。子期子期兮,你我千金义,历尽天涯无足语,此曲终兮不复弹,三尺瑶琴为君死!

二、乾隆游江南诗词

乾隆游江南诗有赏

红球日出映朝辉,翠竹格高都算威。

山水清奇居华首,长江吹笛世间微。

庐山自有千情托,瀑布能无百种祈。

陶醉佳诗常记脑,又当提笔雨纷飞。

另一首

春云欲泮旋蒙蒙,百顷南沏一棹通。

回望还迷堤柳绿,到来才辨榭梅红。

不殊图画倪黄境,真是楼台烟雨中。

欲倩李牟携铁笛,月明度曲水晶宫。

三、古诗《山中闻杜鹃》翻译

江南二月,百花盛开,春光灿烂,可诗人却说已是“万花纷谢一时稀”,“二月春风似剪刀”,可诗人却说不见南风吹来,这是为什么呢?国难当头,再美的景色也变成不美了。加上“至今犹劝别人归”的杜鹃的悲鸣,“料不啼清泪长啼血”,自然亡国之恨顿生。由此可见,自然景物被诗人情感化了,并随着诗人的心情的变化而变化。这就是前半首诗写景的特色。

四、张用良不杀黄蜂文言文答案

【《张用良不杀蜂》原文】

太仓张用良,幼时揭蜂窝,尝为蜂螫,故恶之。后见蜂则百计千方扑杀之。一日薄暮,见一飞虫,投于蛛网,竭力而不能去。蛛遽束缚之,甚急。忽一蜂来螫蛛,蛛避。蜂数含水湿虫,久之得脱去。张用良因感蜂义,自是不复杀蜂。

【注释】

尝:曾经

为:被

螫(shì):刺

故:因此,所以

恶(wù):讨厌,厌恶

薄暮:傍晚 薄:靠近

投:撞

竭力:用尽全力

遽(jù):立刻

甚:十分

急:紧急

避:躲避

数:多次

脱:摆脱

因感:被……感动

义:义气

自是:从此;是:这;自:从

复:再

【翻译】

张用良因为小时候捣蜂窝,曾经被黄蜂蜇伤,因此十分憎恨黄蜂。后来看到黄蜂就千方百计地抓住,然后杀死。一天傍晚时,张用良看见一只飞虫撞向蜘蛛网,竭尽全力仍然不能够脱离。蜘蛛立刻把它捆绑住,情况十分紧急。忽然看见一只黄蜂飞来用毒针蜇蜘蛛,蜘蛛随后便避开了。黄蜂多次沾水使小虫变湿,时间一长飞虫便挣脱蜘蛛网飞离。张用良被这黄蜂的道义行为所感动,从这以后不再杀黄蜂。

五、举例说明“诗庄词媚”、“赋、比、兴、酌而用之”、“文饭诗酒”

古人云:“诗庄词媚曲谐。”庄者,庄严也;媚者,婉媚也;谐者,诙谐(幽默)也。这是说诗、词、曲有着不同的风格。大体而言,确实如此。因为诗多用于应制,而应制,则非庄不可;词,多写闺中韵事,而闺中韵事,则适于媚;曲,更接近民歌,宜于用诙谐的手法来表现。但诗、词、曲皆各有多种功能,风格自然并非仅为一种。

“诗庄词媚”是对诗词总体特征的一种概括,这首先表现在诗词的题材内容上,诗多表达政治主题,以国家兴亡、民生疾苦、胸怀抱负、宦海沉浮为主,词多写男欢女爱、相思离别。其次体现在诗词的风格上,即使同样的题材,在诗词中也会呈现不同的风格。如怀古题材的诗多沉郁苍凉,而词却往往在历史沧桑中插入艳情。再次体现在诗词的语言上,词的语言相比于诗显得更精美典雅、轻灵细巧、纤柔香艳。

“诗庄词媚”一词最早是宋初人提出的。原本是一个通俗的说法。那时词正在发展,风格初步定型,文人能够体会到诗词风格的区别,提出了这样的观点。不过它的原句没有这么简明,而它的意思倒是一样。后来便成了文人的一种观念,并逐渐演化,变得简约明确。

“诗庄词媚”就是逐渐演变而来并定型的。并不是哪个人提出的新观点,所以出处的断定没有确定答案。

举例

诗有时用于应制,有时揭露社会黑暗,有时抒发个人情怀,应以庄为主。欧阳修一些诗反映人民疾苦,揭露社会黑暗的诗歌,如《食糟民》、《答杨子静祈雨长句》。他还在诗中议论时事,抨击腐败政治,如《奉答子华学士安抚江南见寄之作》。其他如《明妃曲和王介甫作》、《再和明妃曲》,表现了诗人对妇女命运的同情,对昏庸误国的统治者的谴责。这些诗写得或者沉郁顿挫,笔墨淋漓;或者雄奇变幻,气势豪放;或者清新秀丽,平淡有味。总的来看,他的诗歌还是“庄”的。

词,多写闺中之事,或者以闺中之事作比,则适于媚。欧阳修擅长写词。他的词,主要内容仍是恋情相思、酣饮醉歌、惜春、赏花之类,善于以清新疏淡的笔触写景〔采桑子〕十三首,描绘颍州西湖的自然之美,写得恬静、澄澈,富有情韵,宛如一幅幅淡雅的山水画。另一些词的“杏花红处青山缺,山畔行人山下歇”《玉楼春》,“堤上游人逐画船,拍堤春水四垂天。绿杨楼外出秋千”(〔浣溪沙〕)等,也都是写景的佳句。偏重抒情的词,写得婉曲缠绵,情深语近,例如〔踏莎行〕中上下阕的最后两句“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平芜尽处是春山,行人更在春山外”,通过春水春山,把感情抒写得非常深挚。他的一些词特别是艳词,写男女约会,体现了词“媚”的特点。

刘勰之后,钟嵘对“赋、比、兴”的论述,有了更多的新内容。他说:“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强调“兴”的特点是“文已尽而意有余”,应该有诗味或“滋味”(《诗品序》),从而把艺术的特殊的感人作用与艺术的思维表现特点联系起来,这是一个明显的进步和对传统的突破。正是由于这一点,后来一些株守传统观念的人对钟嵘的这一贡献不仅不予承认,而且颇加非议,如说他“解比兴,又与诂训殊乖”(黄侃《〈文心雕龙〉札记》);“说得不明不白”(黎锦熙《修辞学·比兴篇》)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钟嵘还正确地指出“赋、比、兴”“三义”各有特点,各有所长,不能割裂开来对待和运用。他说:“若专用比兴,患在意深,意深则词踬。若但用赋体,患在意浮,意浮则文散,嬉成流移,文无止泊,有芜漫之累矣。”因此,他要求兼采三者之长:“闳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彩,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诗品序》即认为真正的好诗,既不能单用“比兴”以致“意深”、晦涩,又不能单用“赋”法以致“意浅”、芜累,只有兼采三者之长,酌情运用,才能感动人,“使味之者无极”。钟嵘的这一见解无疑是正确的。写诗要把事情写清楚,为读者所了解,就少不了要用“赋”的手法。同时,诗歌要抒发情思,驰骋想象,感染读者,耐人寻味,就又少不了要用“比兴”的手法。钟嵘的“闳斯三义,酌而用之”以及“文已尽而意有余”的观点,是符合诗歌创作的艺术规律的,对后代诗论有很大的影响。

古人有文饭诗酒之说,那么诗与酒可以说是一回事。两者都令人沉迷,但人在其中仍然有一部分清醒如常,醉酒之人所说的话焉知不是真话。没有人反对酒后吐真言这一说法,自然也无人否定诗应有的真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