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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军制是怎样的?

2022年05月25日 18:37:521编辑

  

后周显德七年(公元960年),后周将军、归德军节度使、殿前都点检赵匡胤,趁 周世宗柴荣去世之机,发动兵变,灭了后周,建立了宋朝,成为宋朝的开国太祖。宋 历帝十八,有国三百一十九年,至南宋末帝 祥兴二年(公元1279年),为元世祖 所灭。

宋太祖出身将门,他深知自中唐“安史之乱”至五代以来,频繁的王朝更迭,其

根本原因,是悍将权臣手握重兵。
  他认真总结了藩镇敢于抗拒王室,将佐敢于逐杀

主帅以至取代帝王的历史教训,认

为兵权所在,则随之以兴,兵权所

去,则随之以亡;但要牢牢掌握兵

权,使统治长治久安,不改革军制,

不剥夺武将的实力,是不行的。因

此,他在一统天下之后,立即执行了

“尊奖王室”和“恃兵以为固”的方

针;他“废藩镇,释兵权,罢功臣,典

禁兵,”把地方的兵、马、财赋、刑赏

大权,都“一切收了”,将中央和地

方的一切权力,收归皇帝一人;他以

防弊之政,作为立国之法,不但运用这一原则去创业,也把这一根本原则作为必须

遵循的家法,传之后世。
  他的弟弟赵光义在即太宗皇帝位的(敕书)上说:“先皇帝

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纪律已定,物有其常,谨当遵承,不敢逾越。”这

几句话,道破了赵匡胤在位期间所采取的一切军政措施的用心,也表达了他本人及

其世代继承人“谨当遵承,不敢逾越”的家规。
  所谓“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简单说

来,就是防微杜渐,在国家的一切军政立法中,都要防备“犯上作乱”的因素。为

此,他进行了一系列军政制度的改革,其基本精神是:

(1) 地方分权、中央集权、臣僚分权、皇帝集权的高度的中央集权制度。

(2) 在官制的设立上,宰相之下,设置了相当于副宰相的参知政事,以分其权。
  

(3) 提高文官地位,在举国上下造成重文轻武,以文制武的格局,并利用内臣 (宦官)领兵或充监军,以挟制将帅。太宗雍熙四年(公元987年)正式下诏:“文臣 中有武略知兵者,许换秩(官职)”,以文臣充武将,把没有造反能力的士大夫,放在 将帅等武职官员之上,甚至在与辽、西夏的沿边地区,肩负守边重任的封疆大吏,也 以文官任安抚使,而以武将任安抚副使。
  

(4) 使地方兵权归各州,各州直隶于朝廷,节度使成为无权的虚衔。乾德三年 (公元963年),开始以文官管州事,统领州军民大政,三年一换,不使常任;并于诸 路、州、郡长吏(主管官吏)之下,设置副职人员,遇事可以专达于朝廷,且可以“监 州”的身份自居。
  凌驾于长吏之上。这样中央的权力,便直达于地方,巩固了中央 集权。宋代的军制就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