朦胧诗的艺术特征:朦胧诗的特点,可概括为:意象化、象征化、立体化。
1、注重诗的观念省略和诗的主题暗示,使朦胧诗作品的主题具隐约性和多义性。朦胧诗人采用这种若隐若现的表现形式,再加上象征、意象、通感、暗示、隐喻、变形等多种艺术手段的运用,从而使作品的主题体现了“不即不离,捉摸不行”的隐约性、“诗无达诂”的多义性;
2、注重以象征手法为中心的艺术创作方法,一反传统的以比喻手法为中心的诗歌创作方法。诗人在凝神观照中,拆除开所观照的对象,把自己的生命输送到没有生命的生物之中,赋以静止的生命与灵魂,由物我两忘进到物我同一的境界。这种“移情说”应用到文艺创作便产生了象征手法。象征附丽并寄托着朦胧诗人自己漂泊不定的想象,具有着无可替代的暗指性,常用于表达多层主题,表达复杂感情,表达抽象的意识和情绪;
3、注重意象化手法和意象层面的立体组合,常常采用艺术通感(移觉)手法和艺术变形手法;
4、注重跳跃性情绪节奏和自由化的内在结构与韵律,以表达情绪为目的,以喧泄心灵为宗旨,因而不看重外在结构。不拘于只借助外部的声音循环作为诗的韵律美,而是重视诗行中的内在声音美以及其他各种内在的韵律美。尤其重视把外部的韵律和内部的韵律结合起来,从而使诗歌的韵律美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朦胧诗派:70年代末80年代初出现的诗派,其代表人物有北岛、舒婷、顾城、江河、杨炼等。作为一个创作群体,“朦胧诗”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组织形式,也未曾发表宣言,然而却以各自独立又呈现出共性的艺术主张和创作实绩,构成一个“崛起的诗群”。关于朦胧诗曾在当时文坛引起论争。“朦胧诗”精神内涵的三个层面是:一揭露黑暗和社会批判,二是在黑暗中寻找光明,反思与探求意识以及浓厚的英雄主义色彩,三是在人道主义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对“人”的特别关注。“朦胧诗”改写了以往诗歌单纯描摹“现实”与图解政策的传统模式,把诗歌作为探求人生的重要方式,在哲学意义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某种意义上讲,“朦胧诗”的崛起,也是中国文学生命之树的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