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族企业制度问题
1.中国民营经济发展与家族企业
2001年以来,中国的天通股份、康美药业、用友软件、太太药业和广东榕泰等家族企业先后成功登陆中国大陆证券市场,家族企业在中国股市已悄然崛起,幷因连续创造让人瞠目的“财富神话”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
据中国社科院1999年的抽样调查资料,浙江私营企业中私人股份所占比例在90%以上,其中大股东所占比例高达66%以上,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还有其它同姓兄弟也约占14%的股份。业主和家族其它成员之和占企业股份的80%左右。可以说,中国的私营企业主要是家族制企业。
因此,家族制管理的形式,尽管是最古老的企业形式,却是当今民营企业的主流管理模式。
中国的民营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之所以选择家族企业作为其主要的企业制度,是因为中国的民营中小企业大都是由个体工商业户或农村承包经营户演变过来的。个体经济所实施的是以一家一户为主要特征的家庭作坊式的管理,不可避免地给民营中小企业的管理带来许多家族制的色彩。
特别是在农村,家族组织是最强有力的非正式组织,无论是集体所有还是私人所有的乡镇企业,都不能阻挡家族力量的强有力渗透。同时,从企业制度供给方面看,中国缺乏现代公司制的运作条件(公司法在1993年才颁布);而从制度需求来看,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中国的社会信用受到极大的破坏,人们彼此间的信任度减低,缺乏经济合作的基础。
因而,选择以三缘为基础的合作方式远比建立在社会信用基础上的现代公司制要可靠得多;另一方面,受中国的家族文化的影响,人们在选择合作对象时,首选对象往往是家族成员。因此,中国民营中小企业在创业之初以及以后很长的发展时期内,往往以家族企业制度为主要的制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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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作为中国民营经济最发达的地区,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经济格局。到2003年,温州市个体工商户已经发展到22万户,私营企业3。5万家,股份合作企业1万多家,有限责任公司2。8万家。
从温州民营企业的发展特征来看,由于温州民营企业是从农村家庭企业起步的,无论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都保留了浓厚的家族企业色彩。
据估计,温州民营企业中家族企业约占78%。
2.温州家族企业制度的特征
温州家族企业制度,一般都有如下几个特征:
一是企业创业发起人往往以有较大号召力、有较强的经营决策能力的家族成员为核心,一般为父亲、丈夫或长兄,如均瑶集团三兄弟以长兄王均瑶为主,吉尔达鞋业公司以父亲余阿寿为主。
但也有例外,如即将上市的华峰集团四兄妹则以老二尤小平为首。从我们对130家家族企业的问卷调查结果看(见表1),创业主体中除业主独资(占65。1%)以外,以兄弟姐妹共同创业(占46。0%)居多。
二是企业的管理层尤其是最高管理层和重要的管理岗位如财务主管往往由家族成员占据。
挺宇集团便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一家之主潘挺宇是董事长,妻子徐文清为办公室主任,妻妹徐小清为办公室总务,大女儿潘佩聪为总经理,儿子潘叶雷为副总经理,二女儿潘佩芳为财务经理,二女婿林肖为销售经理,外甥邵靖海为采购主管,大女婿吴楚帆因为是自己那家父子公司的总经理,而成为唯一没有在挺宇公司担任职务的主要家庭成员。
三是泛家族现象相当突出。台湾学者杨国枢认为,在传统社会内,在家族中的生活经验与习惯常是中国人惟一的一套团体或组织生活的经验与习惯,因而在参与家族以外的团体或组织活动时,他们自然而然地将家族中的结构形态、关系模式及处事方式推广或带入这些非家族性的团体或组织。
也就是说,在家族以外的团体或组织中,中国人会比照家族主义的取向而进行。泛家族主义是指在家族制企业中以家族成员为核心,对于非家族成员,则试图用“家族化”的方法,把他们变为“准家庭”或“家族式”的成员,以便他们也能信守互助、互惠和信任的家庭价值观,把公共关系变为私人关系,利用传统文化来促进企业的利益。
但这种企业内部人际关系的处理方式,常常会导致企业内部派系林立,人际关系复杂化,中国传统大家族中的争权夺利现象容易在企业中出现,给企业内部的管理和控制带来很大的困难。
3.温州家族企业制度变迁
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洗礼,不适应市场变化的温州家族企业逐渐被淘汰出局。
从我们的问卷调查结果看,成长年限在16年以上的只占15。9%,成长年限在11-15年的有27。8%,在6-10年的占32。5%,5年以内的占23。8%。
由于创立时间较短,绝大部分的家族企业还处于第一代,也即企业的决策者还是创业企业家,而且创业企业家的年龄都还在年富力强之时。
从表3可以看出,民营企业主年龄超过50岁的只有16%,有68%的企业主的年龄在30-50岁的黄金年龄。
一、家族企业制度问题
1.中国民营经济发展与家族企业
2001年以来,中国的天通股份、康美药业、用友软件、太太药业和广东榕泰等家族企业先后成功登陆中国大陆证券市场,家族企业在中国股市已悄然崛起,幷因连续创造让人瞠目的“财富神话”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
据中国社科院1999年的抽样调查资料,浙江私营企业中私人股份所占比例在90%以上,其中大股东所占比例高达66%以上,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还有其它同姓兄弟也约占14%的股份。业主和家族其它成员之和占企业股份的80%左右。可以说,中国的私营企业主要是家族制企业。
因此,家族制管理的形式,尽管是最古老的企业形式,却是当今民营企业的主流管理模式。
中国的民营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之所以选择家族企业作为其主要的企业制度,是因为中国的民营中小企业大都是由个体工商业户或农村承包经营户演变过来的。个体经济所实施的是以一家一户为主要特征的家庭作坊式的管理,不可避免地给民营中小企业的管理带来许多家族制的色彩。
特别是在农村,家族组织是最强有力的非正式组织,无论是集体所有还是私人所有的乡镇企业,都不能阻挡家族力量的强有力渗透。同时,从企业制度供给方面看,中国缺乏现代公司制的运作条件(公司法在1993年才颁布);而从制度需求来看,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中国的社会信用受到极大的破坏,人们彼此间的信任度减低,缺乏经济合作的基础。
因而,选择以三缘为基础的合作方式远比建立在社会信用基础上的现代公司制要可靠得多;另一方面,受中国的家族文化的影响,人们在选择合作对象时,首选对象往往是家族成员。因此,中国民营中小企业在创业之初以及以后很长的发展时期内,往往以家族企业制度为主要的制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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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作为中国民营经济最发达的地区,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经济格局。到2003年,温州市个体工商户已经发展到22万户,私营企业3。5万家,股份合作企业1万多家,有限责任公司2。8万家。
从温州民营企业的发展特征来看,由于温州民营企业是从农村家庭企业起步的,无论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都保留了浓厚的家族企业色彩。
据估计,温州民营企业中家族企业约占78%。
2.温州家族企业制度的特征
温州家族企业制度,一般都有如下几个特征:
一是企业创业发起人往往以有较大号召力、有较强的经营决策能力的家族成员为核心,一般为父亲、丈夫或长兄,如均瑶集团三兄弟以长兄王均瑶为主,吉尔达鞋业公司以父亲余阿寿为主。
但也有例外,如即将上市的华峰集团四兄妹则以老二尤小平为首。从我们对130家家族企业的问卷调查结果看(见表1),创业主体中除业主独资(占65。1%)以外,以兄弟姐妹共同创业(占46。0%)居多。
二是企业的管理层尤其是最高管理层和重要的管理岗位如财务主管往往由家族成员占据。
挺宇集团便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一家之主潘挺宇是董事长,妻子徐文清为办公室主任,妻妹徐小清为办公室总务,大女儿潘佩聪为总经理,儿子潘叶雷为副总经理,二女儿潘佩芳为财务经理,二女婿林肖为销售经理,外甥邵靖海为采购主管,大女婿吴楚帆因为是自己那家父子公司的总经理,而成为唯一没有在挺宇公司担任职务的主要家庭成员。
三是泛家族现象相当突出。台湾学者杨国枢认为,在传统社会内,在家族中的生活经验与习惯常是中国人惟一的一套团体或组织生活的经验与习惯,因而在参与家族以外的团体或组织活动时,他们自然而然地将家族中的结构形态、关系模式及处事方式推广或带入这些非家族性的团体或组织。
也就是说,在家族以外的团体或组织中,中国人会比照家族主义的取向而进行。泛家族主义是指在家族制企业中以家族成员为核心,对于非家族成员,则试图用“家族化”的方法,把他们变为“准家庭”或“家族式”的成员,以便他们也能信守互助、互惠和信任的家庭价值观,把公共关系变为私人关系,利用传统文化来促进企业的利益。
但这种企业内部人际关系的处理方式,常常会导致企业内部派系林立,人际关系复杂化,中国传统大家族中的争权夺利现象容易在企业中出现,给企业内部的管理和控制带来很大的困难。
3.温州家族企业制度变迁
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洗礼,不适应市场变化的温州家族企业逐渐被淘汰出局。
从我们的问卷调查结果看,成长年限在16年以上的只占15。9%,成长年限在11-15年的有27。8%,在6-10年的占32。5%,5年以内的占23。8%。
由于创立时间较短,绝大部分的家族企业还处于第一代,也即企业的决策者还是创业企业家,而且创业企业家的年龄都还在年富力强之时。
从表3可以看出,民营企业主年龄超过50岁的只有16%,有68%的企业主的年龄在30-50岁的黄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