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年开始,诗坛出现了一个新的诗派,被称为“朦胧派”。以舒婷、顾城、北岛、江河等为先驱者的一群青年诗人,从一九七九年起,先后大量发表了一种新风格的诗。这种诗,有三四十年没有出现在中国的文学报刊上了。最初,他们的诗还仿佛是在继承现代派或后现代派的传统,但很快地他们开拓了新的疆域,走得更远,自成一个王国。朦胧派诗人无疑是一群对光明世界有着强烈渴求的使者,他们善于通过一系列琐碎的意象来含蓄地表达出对社会阴暗面的不满与鄙弃,开拓了现代意象诗的新天地,新空间。 。“朦胧诗”精神内涵的三个层面是:一揭露黑暗和社会批判,二是在黑暗中寻找光明、反思与探求意识以及浓厚的英雄主义色彩,三是在人道主义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对“人”的特别关注。“朦胧诗”改写了以往诗歌单纯描摹“现实”与图解政策的传统模式,把诗歌作为探求人生的重要方式,在哲学意义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某种意义上讲,“朦胧诗”的崛起,也是中国文学生命之树的崛起。
朦胧诗产生于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一改新诗“明白如话”的特点,内容含蕴隽永。它强调诗人的自我意识,往往借助象征、比喻、错觉、幻觉等手法,变诗的单一形象为多层次的意象迭加,给诗蒙上了一层朦胧的色彩,给人以独特的审美感受。代表诗人有舒婷、北岛、顾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