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泛指唐代所创作的诗歌。唐代的诗歌创作非常繁荣,古代的各种诗歌形式大都有所展现。基本上可分成三类,即古体诗、半律诗和格律诗,我们分别讨论:
一、古体诗
唐代创作的古体诗,主要包括乐府、行歌、古绝、古律等多种形式。唐代的古体诗创作也非常繁荣,以乐府诗为例,单杜甫就有《兵车行》、《丽人行》、《悲陈陶》、《哀江头》等名篇。
本来乐府诗和词一样,有着较为固定的曲谱,例如李白的《将进酒》,题目本身就是乐府曲名,是汉乐府《铙歌》的十八曲之一。我一直坚持,就象词一样,只要有较固定的曲谱,就有平仄规律可寻。但基于存世作品较小,再加上在中唐时期,由白居易、元稹倡导了一个新乐府运动,对汉乐府曲作了较大的改编。至使后人难以归纳此一诗歌形式的平仄规律。
其他古体诗的表现形式和乐府诗一样,在当时基本上都是合乐演唱的。在失乐的情况下,因各种原因,今人尚没有能力,借助平仄归纳出其声乐规律,所以,干脆就说古体诗不用讲平仄。这实际上是将古体诗创作要求的下限拉到了最低。
二、半律诗
自隋朝沈约在梵音中获得启示,归纳出古代汉语语音的四声(平、上、去、入)。并将此声律应用到诗歌创作中,产生了一种叫“永明体”的诗歌形式。进入唐朝,“永明体”诗歌开始向“格律诗”发展,在这过程中,也产生了一种界于“永明体”和“格律诗”之间的诗歌形式,我们将其称为“半律诗”。这种“半律诗”的平仄规律并不难归纳,但因是过渡性诗体,就不展开了。
三、近体诗
近体诗又称为格律诗,格律者即格式和规律,今人习惯用经二元简化的声律单位平仄去标示。但不论格律一词还是平仄概念,都是今人的用语,并不代表唐代诗人的认知。例如格律,王昌龄在《诗格》中就说到:“凡作诗之体,意是格,声是律,意高则格高,声辨则律清,格律全,然后始有调。”
说到平仄,尽管在隋朝已经有此一概念,但一直未得到重视。不论“永明体”还是“格律诗”,诗人都是依声律上的“四声”而创作。现在我们经常读到一个词叫“平仄四声”,这是非常容易让初学者困惑的,四声是指平、上、去、入四个声调。平仄则是指平声和仄声,总共只有两个声。这种概念上的混淆,也误导了很多初学者。
例如,沈约等人提出的“四声八病”。句子已经说明前提是四声了,但还是有些“专家”硬是要用平仄两声套进去,人为地制造出格律诗的各种大忌小忌,令到初学者产生很多的困惑。
所以在此我说明一下,唐代诗人创作依的是声律,而非平仄。现在我们所说的平仄格律,只是后人为方便学习,依唐诗相关作品,总结归纳出的简化标示方式。
四、近体诗的平仄规律
近体诗的平仄规律并不复杂,只要弄清楚几个概念,就可掌握。
1、律句
所有格律诗都是由律句组成,而律句的基本句式,只要记住以下四句即可:
2、“粘”和“对”
粘为粘连,即平粘平,仄粘仄。对为相对,即平对仄,仄对平。我以七绝的两种格式为例解释一下:
在联当中(一二句、三四句),平仄要相对。在联之间,平仄要相粘。只要通过此一方式,我们便可推论出格律诗中的具体格式。详情可参阅以下这篇我在悟空问答的答文:
而要系统地学习诗词格律,则可阅读我在头条的专栏文章,现在加入专栏的还可参加暑期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