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审美属性是什么?从写作审美学的角度来看,审美对象一旦进入作家的审美视野,经过作家的审美判断,准确地思辨与把握审美对象的美丑、善恶本质属性,并在整个审美活动和艺术创作过程中,使之获得审美价值。根据这种审美思考,我们可以这样界定:文学的审美属性,就是审美对象的美丑、善恶本质属性。文学的这种审美属性的基本特征及其构成因素又是什么?尽管目前美学界和文学理论界对它的研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认识尚有异议,但在我看来,文学的审美属性的基本特征就是:审美对象与审美理想的融合;内容美与形式美的统一;情与理相交融的诗意境界;民族性与时代性的统一。它的构成因素是真、善、美与假、恶、丑的辩证对立统一。这是文学写作中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也是当前写作审美学研究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重要课题,本文试图就这一课题作一些初步探讨,以求理论界的讨论。 审美对象与审美理想的融合。审美对象的美丑、善恶的本质属性是一种社会的客观存在,它具有社会的客观属性的审美特征。文学作品是客观现实生活的能动的审美的反映,是客观现实生活通过作家的审美评价,按照作家的审美理想和艺术规律而创造出来的一种精神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