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的早期诗歌理论与他的早期诗歌创作的时间基本重合,是指五四到二十年代中后期。作为现代诗歌的领军人物,白话诗歌的最早践行者之一,在现代诗歌史上拥有重要的作用。而他的诗歌评论以他本身的诗歌创作为基石,融汇东西,博古通今,自成一家,在许多问题上有许多自己的独到而精辟的见解。一.诗歌内核的情绪特征郭沫若认为诗歌的起因是感性的创造,诗歌的内涵也包含着感性的因素,感性在诗歌的创造和诗歌的内容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并且是诗歌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二、文学本质的诗性内涵郭沫若以壮美的组诗《女神》登上文坛,技惊四座,他的一生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对诗歌的探索,所以可以说诗歌是郭沫若的生命,因此他怀着对诗歌的极大的深情,而郭沫若以他独特的创作经验出发,鲜明的提出诗歌是文学的本质,赋予了文学本质浪漫而丰富的诗兴特征,这既与西方浪漫主义强调主观性、抒情性相一致,也吸收了古典文学以诗歌为正统的观点。三.诗歌内在律的情感特征郭沫若提出诗歌节奏的内在律的观点,认为优秀的诗歌的节奏应该是内在的,是情绪的涨落,也就是把诗歌的节奏全部寄托在诗歌中情感的流露,情感的喷发,情感的轨迹,实际上这种认知也是对诗歌情绪内核说的扩展和升华,因为特别崇尚情绪,崇尚情感,所以就对一种纯感情流露的无任何矫饰的诗歌特别推崇,也就推崇诗歌的内在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