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一词来自拉丁语,意为国内的或者本土的。其发展是一个有机过程,涵盖了社会的整体。他通过具体的地理位置、特定的民族与文化群体以及独特的历史时期与传统紧密相关。词语“乡土建筑”(Vernacular Architecture)引自1999年10月在墨西哥通过 《关于乡土建筑遗产的宪章》。按照该宪章的表述,乡土建筑是社区自己建造房屋的一种传统的和自然的方式,是一个社会文化的基本表现,是社会与它所处地区的关系的基本表现,同时也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表现。乡土建筑既是一个物质实体,也是一种文化历程。它被当地的使用者自行设计并建造,与当地资源、文脉、生活方式息息相关。它有如民间的街头杂耍、家庭作坊,是一种民间自发的以家庭或个体为单位的活动,是当地资源、生活方式、家庭观念、邻里关系、文化活动的物化,是一种切切实实的文化沉淀,是乡土性在其岁月流逝中乡土精神和本土文化的外在显现。目前常用来描述乡土建筑的词汇如“本土建筑”、“自发建筑”、“民间建筑”、“传统建筑”、“乡村建筑”等都是从其性质上进行描述。乡土建筑的主要特征是自发性和朴素性,是民间自行建造、供自己居住的“非主流”建筑。乡土建筑包括乡土的住宅、寺庙、祠堂、书院、戏台、酒楼、商铺、作坊、牌坊、小桥等。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2届大会通过的《乡土建筑遗产宪章》(Charter on the built vernacular heritage)给出了乡土建筑的识别标准:1)一个群体共享的建筑方式;2)一种和环境相呼应的可识别的地方或地区特色;3)风格、形式与外观的连贯性,或者对传统建筑类型的使用之间的统一;4)通过非正式途径传承的设计与建造传统工艺;5)因地制宜,对功能和社会的限制所做出的有效反应;6)对传统建造系统与工艺的有效应用。在当代建筑的设计及建造实践过程中,出现了新乡土建筑。新乡土建筑可以看作是现代性与传统性的统一体。它试图通过吸收和重释地域外的建筑思想,并从本地神秘的根深蒂固的起源入手,浓缩本地独特的艺术潜力,最终达到一种植根于当地技术和地形条件,整合而又现代的建筑。新乡土建筑( 地方主义) 是一种在建筑文化领域的一种地域性文化的回归,它是在后现代文化的背景下,成为地方风格和类型特征以及个性表现的代名词。新乡土建筑是建筑师与全球化的对抗,反对全球化对地主文化的瓦解,转向对当时当地的文化的关注与追求。新乡土建筑与乡土建筑本质的不同在于是否有建筑师的介入。乡土建筑是当地居民自己建造的建筑,而新乡土建筑是由建筑师介入设计从而建造起来的建筑。新乡土建筑是当代建筑,在当代建筑体系中与乡土建筑有着最为密切的关系,而乡土建筑则既有历史上保存下来的,也有当代的。但我们在涉及乡土建筑时,对象主要是历史上保留至今的具有考察、保护价值的乡土建筑,而回避了当代乡土建筑这一类型。在当代乡土建筑的占据主体位置的是村民自建住房,这种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出资兴建、供自己使用的住房在中国不管是在历史上还是在当代都是中国人民建筑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