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络上看到一个叫做李傻傻的男孩子写的文章。看他的《好象很快乐》,看他的《这样》,看他的《最难忘的一双女人的手》,看他的《诳语》,还有很多很多。看着看着,我情不自禁地笑了。这是怎样的文章呀,我在课间休息的时候读他,在等船的空隙里读他,在睡前柔美的灯光下读他。我轻轻地读呀,读呀,像在吃一根沁入心扉的小雪糕,又好象年少时卷入的初恋的旋涡,我就想走过去走过去走过去,靠近一点再靠近他一点,两岸是幻美的景色,读了再读还是那样清澈的眼神还是那样新鲜。最后,我愉快地走进了梦里,我的手垂在胸前,写了两个我没有来得及说出来的字:偶像。我的偶像啊,他不知道他最初几乎使我放弃了写作的欲望。如果阅读已经使人足够愉快,那么干嘛还写那些酸叽叽皱巴巴的东西呢?我在他的文字里游泳,品尝他文字里的味道。在这个到处都面目模糊的时代,还有谁写的东西可以让我一眼可以看出谁是狮子谁是小猫谁是乌鸦谁是大象呢?李傻傻就可以。“她的衣服似乎是天的蓝色,长裙与火有关。下巴上的血管好象蓝色的蚯蚓,微微生动,在那片皮肤上:那片水域一样的皮肤。那两页最美好的唇,一些好东西生长在那上面。锁在那里面的东西更美好。多年之后我回忆起她,记起了这些零碎的浮着的。那时,我好象很不快乐。把衣领竖起了,袖子用优雅的手指扯紧,两条眉毛亲密搭在一起。爬子说这叫“忧郁”。他说你多么忧郁。我没有相信这话,也没有不相信。这种东西。”(《好象很快乐》)看到没有,这多么粗俗的言情片开头,我们从小就看看得情感泛滥表情麻木的东西,连真正有了实践的机会觉得庸俗不愿意实践的东西,他竟然可以写得这么清澈真诚。像真的一样。像我也这样爱过一样,我也穿着那样的裙子,看着一个忧郁的男孩。像所有的人都这样爱过一样,几千年了,我们写来写去还是爱情,加上名利,顶多生死,可是谁可以写成这样?谁能把这些滥俗的故事重新用自己的语气写出当初的心情?一个有故事的孩子总是让人喜欢的。现在我想起自己比李傻傻多了那么几个月的青春,简直模糊一片。我的童年我的少年,我的读书生涯我的工作时间,我的生命似乎总和大人们的期待方向一致,就像“向日葵向着太阳转”,实在让大人们觉得省心又安全。看看,我天真无邪地上着幼儿园,上课尽量不迟到不早退不做小动作,我偷偷摸摸地早恋还努力不影响功课,我不打架不骂粗话我爱看书我还学弹琴。连我自己都被自己感动了,我真是一个称职的乖孩子。可是,一个乖孩子的梦里记忆里有多少故事呢?我能想起来的,只有那么一点点了,想起自己偷摘了公园里的花,想起看见一个穿红衣服的女人慢慢走进海里,想起我把一个男孩子的名字用水写在地上再等它被风干……而这些,我连写都不敢写了。一个没有回忆的人,把仅有的故事锁在了文字里。若干年以后,除了文字,我还能剩下些什么呢?可是,今天,我读着李傻傻,我知道他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他的故事不是惊艳离奇的,不是骇人听闻的,不是买弄残酷青春或者制造不幸赚取眼泪的。他的故事里,有可爱的初恋的“小樱子”,有给人平静和温暖的妈妈,有奶奶的过世使他难过了好一阵,有学校里穿长裙子女孩的背影。他的故事里,只有我们周围都有的人和故事。而现在,我们惊讶了,我们感动了,我们为他的故事而深深迷恋,那都只是因为,我们的眼睛从来就没有看见。一个看见的人又可以用自己的方法来写出看见的东西,那是多好的事啊。就像一个人,当他知道终于遇上了自己一直在等待的女孩,他就需要用合适的方式对她说:“爱。”李傻傻说:“山是县城背后还没被挖开的山。还很胖的一座山。山上有很多树,还有各色野花野草。山深处草色很青,虫子安静地呆在自己的领地,春色关不住。不过高高的树的枝桠仍然什么也没有,朝天伸出硕大的手臂,天上呆满了动物。我们穿过一大片丛林和茅草,来到一小块草地。樱子抱着沿途采来的野花,让我给她编个花冠。我依言照办,花枝上的小刺刺破了我的手指,一抹淡红的血印在白色的花瓣上。我把那些小刺一个一个弄掉,她问我疼不疼。我说不疼你呢?她说我也不疼。她问我的时候盯着我的眼睛,眼神只是清澈得很。我笑了一下,很累地躺下。她把小小的头放在我的臂弯里说哥哥你看那儿有一只鸟。我朝她手指着的方向看,那里什么也没有,但是有些云在活动。我摸到她脖子上有根细线,她说刚才真的有只鸟经过那里不过一下子就不见了。我问,这是什么?”(《最难忘的一双女人的手》)这是他的方式。李傻傻的方式。有人说,是不是因为他写的东西大多数是有关清野乡村,使人眼前一片清新呢?不是的不是的。除了现在的80后一部分写作者,有多少人不是从乡村里走出来的呢?关键不是他说了什么,而是他用这样的声音说话,李傻傻自己的声音。我听着,我入神,我知道我喜欢,可是我再说不出理由来。喜欢就是理由,喜欢就是让你喜悦而且舒服,这样难道还不够吗?天才展露其特质的一个地方是想象力。这也许是我自己一种很幼稚的想法和判断标准,可是我仍然深信不疑。关于写作和回忆的关系,像我这样平庸的女孩子将一直为此感到困惑。如果写作将把回忆固化,那么从内心深处来说我真的舍不得。我宁愿有一个堆放着杂乱的童年少年青年的记忆大水缸,也不愿意让文字使其中的一点点美丽更加美丽着,忧愁更加忧愁着,却忘记了更多的往事。那样的写作对于我来说,会不会是一种真正的遗憾?几个月前我曾经想问李傻傻这个问题来着,可是到了现在我还没跟他攀上一句话。不过,我知道他的答案将不适用于我。李傻傻写着:“当年我站在澧水岸边高处,回忆我吃过的蔬菜,用唱歌时非常好听的嗓子唱歌。歌声沿城围绕,一头载进河水中有太阳光辉的一半。它必曾在山外重山隐约。一切如画一切如画。终日疯狂终日疯狂。在学校的黑树林里我由于亲嘴而嘴唇肿大。初吻使少年不能回家的事实让我又一次记起塞酒精药棉的游戏。我身体里被填充过的和将要被填充的一样让我不放心。”(《诳语》)他写《虚构:铜鼓潭》),他写桃花坪的故事,他写《打口古都》……这个男孩子的想象力或者出于酒精,或者出于青春,或者出于爱情?如今我已不得而知。但确乎是这样美丽的幻像疯癫的事理轻落的呓语,使他的故事里闪烁着不平凡的色彩,使我不自觉地一次次走进他的文字,爱着他写下的每一片王国。那匪夷所思的幻想,只属于他的。好了,不要再问我为什么爱李傻傻,如果大家都在爱着他或者即将爱他。实际上,我不太经常追星的。而如果你坚持要追问的话,那么不要相信我,上面所写的可能并不是所有的理由,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