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的临终,诗歌赏析?
春的临终
我把活着喜欢过了
先睡觉吧,小鸟们
我把活着喜欢过了
因为远处有呼唤我的东西
我把悲伤喜欢过了
可以睡觉了 孩子们
我把悲伤喜欢过了
我把笑喜欢过了
像穿破的鞋子
我把等待喜欢过了
像过去的偶人
打开窗 然后一句话
让我聆听是谁在大喊
是的
因为我把恼怒喜欢过了
睡吧 小鸟们
我把活着喜欢过了
早晨,我把洗脸也喜欢过了
谷川俊太郎写《春的临终》这首诗时,只有三十岁。春天是希望,临终是死亡,希望的破灭难免会让人觉得有些黯淡,有些失落。但实际上这首诗并不是说春天终结,而是想表达诗人自己愿意在春天死去的意思。因为诗人在暮春的季节里,感受到了周围自然界生命的旺盛,这种生命力感染着自己孤寂的灵魂,于是内心开始升腾起雀跃、激荡的情感,想和这个美好的春天一起逝去。谈到“临终”、谈到“死亡”,不免有些悲伤,但是诗人是豁达的,正如诗歌一开始说的,“我把活着喜欢过了”,或许只有真正认真地活过之后,才会有对于死亡的这般释然的心态。
“我把活着喜欢过了”,让人不禁去想,同样的句式,还可以有很多的文本。比如有人会说“我把活着体会过了”,再或者会有人说“我把活着讨厌过了”。而又有多少人可以在生命的最后说一句“我把活着喜欢过了”呢。
穆旦的诗歌《春》赏析?
春 穆旦 绿色的火焰在草上摇曳, 他渴求着拥抱你,花朵。 反抗着土地,花朵伸出来, 当暖风吹来烦恼,或者欢乐。 如果你是醒了,推开窗子, 看这满园的欲望多么美丽。 蓝天下,为永远的谜蛊惑着的 是我们二十岁的紧闭的肉体, 一如那泥土做成的鸟的歌, 你们被点燃,卷曲又卷曲,却无处归依。 呵,光,影,声,色,都已经赤裸, 痛苦着,等待伸入新的组合。 春,是一个被古今中外诗人写得太多的题材。想到它,人们会自然地联想到一系列相关词语与意象。那么,如何用陈旧的想像写出新的、给人以强烈感受的"春之歌"呢?新的感觉方式、新的诗学观念以及新的词语力量都是必须的。 穆旦是四十年代"九叶派"诗人的一个代表,也是现代诗人中非常成功的一个,他的创作被誉为"最能表现现代知识分子那种近乎冷酷的自觉性"(袁可嘉语)。他对英美现代诗人特别是叶芝、艾略特、奥登的熟悉,对他们的诗歌理论与批评理论的吸收,以及他年轻的活力,都使他的诗歌具有突出的现代特质。在《春》这首小诗中,这一切也表现得非常明显。 现代诗歌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强调诗歌内在的张力和戏剧性,往往将一系列充满对抗、冲突的词语和意象组织在一起,以形成错综、复杂而又强烈的抒情形式。在穆旦这首诗中,我们可以发现三组不同色调的词语。其一是强烈而动感的:火焰、摇曳、渴求、拥抱、反抗、伸、推、点燃;其二是静态的:绿色、土地、看、归依;这是草与花朵的对立,春天内在的对立;也是"醒"与"蛊惑"的对立,是人生青春期燥动的欲望与诗人沉思形象的对立。"窗子"是一种媒介,它分隔又联系了"欲望"与"看",从而带来第三组体现着张力共存的词语:紧闭、卷曲、组合。这三组词汇相互交织,组构了诗歌的基本框架,也奠定了诗歌沉挚、坚实、富有现代感的抒情基调;紧凑而充满张力的语言;以及饱满的节奏和集中的意象。 那么,春到底是什么样的呢?它是醒来,是第一次的诞生和再生,但也是欲望与沉迷的诱惑;是飞扬的歌声与敞开的欢乐,也是沉滞的泥土与紧闭的肉体;是燃烧、分散、反抗,也是散乱之后新的组合与新生。它是自然的春天也是人生的青春,是诗人春心的萌动和诗心的勃发。黎明、早春、二十岁的青春三位一体,恰如光、影、声、色的赤裸与感官的和思想的敞荡,它们共同等待新的组合的出现。 诗人感受到对立观念的冲突:清醒/沉醉、沉滞/飞扬、根基/摆脱,通过与"春"相关的生动意象他们得以表现出来:绿色/火焰、拥抱/反抗、紧闭/赤裸、土地/花朵、泥土/歌、卷曲/伸入。诗人的情绪也在变化着,从暖风吹来的烦恼和欢乐,到紧张的痛苦。如窗和眼,他沉醉和观看着;如鸟,他歌唱和期待着。这是对生命中的新生和强力冲动的迷恋与等待。
有关物候的诗歌及赏析?
春朝物候妍,愁妇镜台前。
出自唐代郑愔的《春怨》
春朝物候妍,愁妇镜台前。
风吹数蝶乱,露洗百花鲜。
试出褰罗幌,还来著锦筵。
曲中愁夜夜,楼上别年年。
不及随萧史,高飞向紫烟。
注释
褰(qiān)1.揭起:“子惠思我,~裳涉溱”。2.古代称套裤。
罗幌:luó huǎng 注音: ㄌㄨㄛˊ ㄏㄨㄤˇ 释义 1. 丝罗床帐。
赏析
郑愔这一首有名的五律,其妙处在于,诗人以雄劲的笔触,描写春怨的艺术概括。他通过对于时间和空间的意匠经营,以及把写景、叙事、抒情与议论紧密结合,在诗里熔铸了丰富复杂的思想感情,使诗的意境雄浑深远,既激动人心,又耐人寻味。
求一篇有关胡适诗歌《蝴蝶》的赏析?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有人说这首诗写的是朋友之情,我不太相信,因为用“蝶”比喻两个大男人,未免过于唐突。我觉得这是胡适对自己爱情生活的一声叹息。胡适十几岁时就与江冬秀订了婚,但到美国之后,邂逅了才情超逸的韦莲司并为之倾倒,两人的半世情缘从此启幕,现在已不是秘密了。这首诗写于1916年,正是胡适回国的前夕,这首《蝴蝶》其实是一曲中西合璧的现代“梁祝”。本来“双双飞上天”翩翩翻飞的两只蝴蝶,因胡适母亲催胡适回家成亲,不得不“忽飞还”一个,剩下韦莲司一个人孤苦伶仃,望穿秋水,也真“怪可怜”——韦莲司一生未嫁。表达了他当时孤寂、苦闷心情
有关李白的《春思》的赏析(100字以内)?
春思唐 李白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当君怀归日,是妾断肠时。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译文燕地小草刚像丝绒一般柔软纤细,秦地的桑叶早已茂密得压弯了树枝。当你怀念家园盼望归家之日时,我早就因思念你而愁肠百结。春风啊你与我素不相识,为何要吹进罗帐激起我的愁思呢?注释燕草:指燕地的草。燕,河北省北部一带,此泛指北部边地,征夫所在之处。秦桑:秦地的桑树。秦,指陕西省一带,此指思妇所在之地。燕地寒冷,草木迟生于较暖的秦地。君:指征夫。怀归:想家。妾:古代妇女自称。此处为思妇自指。罗帏:丝织的帘帐。赏析 此诗写一位出征军人的妻子在明媚的春日里对丈夫梦绕魂牵的思念,以及对战争早日胜利的盼望,表现思妇的思边之苦及其对爱情的坚贞。全诗言辞朴实无华,情景交融,神骨气味高雅浑然,富有民歌特色。 李白有相当数量的诗作描摹思妇的心理,《春思》是其中著名的一篇。在我国古典诗歌中,“春”字往往语带双关。它既指自然界的春天,又可以比喻青年男女之间的爱情。诗题“春思”之“春”,就包含着这样两层意思。 “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开头两句是说,燕地小草像碧丝般青绿,秦地的桑树已经叶翠枝绿。 开头两句,可以视作“兴”。诗中的兴句一般就眼前所见,信手拈起,这两句却以相隔遥远的燕、秦两地的春天景物起兴,颇为别致。“燕草如碧丝”当是出于思妇的悬想;“秦桑低绿枝”,才是思妇所目睹。把目力达不到的远景和眼前的近景配置在一幅画面上,并且都从思妇一边写出,在逻辑上说,似乎有点乖碍,但从写情的角度来看,却是可通的。试想:仲春时节,桑叶繁茂,独处秦地的思妇触景生情,终日盼望在燕地行役屯戍的丈夫早日归来;她根据自己平素和丈夫的恩爱相处,料想远在燕地的丈夫此刻见到碧丝般的春草,也必然会产生思归的念头。见春草而思归,诗人巧妙的把握了思妇复杂的感情活动,用两处春光,兴两地相思,把想象和怀疑和眼前的真景结合起来,据实构虚,造成诗的妙境。所以不仅起到了一般兴句所能起的烘托情感的作用,而且还把思妇对于丈夫的真挚的感情和他们夫妻之间心心相印的亲密关系传写出来,这是一般兴句不容易做到的。两外这两句还运用了谐声双关。“丝”谐“思”,“枝”谐“知”,这恰和下文思归和断肠相关合,增强了诗句的音乐美和含蓄美。 “当君怀归日,是妾断肠时。”三、四句是说,当你怀念家园盼归之日,早就思念你而愁肠百结。 三、四两句直接承接兴句的理路而来,故仍从两地着笔。丈夫及春怀归,按理说,诗中的女主人公应该感到欣喜才是,而下句竟以“断肠”承之,这又似乎违背了一般人的心理。但如果联系上面的兴句细细体会,就会发现,这样写,对表现思妇的感情又进了一层。元代萧士赟注李白集曾加以评述道:“燕北地寒,生草迟。当秦地柔桑低绿之时,燕草方生,兴其夫方萌怀归之志,犹燕草之方生,妾则思君之久,犹秦桑之已低绿也。”这一评述,揭示了兴句与所用之词之间的微妙的关系。诗中看似与理不合之处,正是感情最为浓密的所在。 “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末两句是说,春风啊你与我素不相识,为何吹进罗帐激我愁思? 诗中的最后两句,诗人捕捉了思妇在春风吹入闺房,掀动罗帐的一霎那的心理活动,表现了她对行役屯戍未归的丈夫的殷殷思念之情。从艺术上说,这两句让多情的思妇对着无情的春风发话,又仿佛是无理的,但用来表现独守春闺的特定环境中的思妇的情态,又令人感到真实可信。春风撩人,春思缠绵,申斥春风,是为了表达孤眠独宿的少妇对丈夫的思情。以此作结,恰到好处。 无理而妙是古典诗歌中一个常见的艺术特征。从李白的这首诗中不难看出,所谓无理而妙,就是指在看似违背常理、常情的描写中,反而更深刻的表现了各种复杂的感情。
海子的诗歌赏析?
1、“人类的泪水养家糊口,人类的泪水中,鱼群像草一样生长。”(《燕子与蛇》)
赏析:每个人生活中都经历过坎坷,现实能逼的最坚强的人落泪,落泪的意象代表了生活的艰辛的。鱼儿却在人的泪水中像草一样生长,鱼是生命力的象征,它比每个个体甚至我们族群更加长久,我们的泪水延续了生命力滋养了生命力。这段画面中,鱼与泪水是依存的关系,假如人类不再流泪,鱼将无处“像草一样生长了。海子既悲悯又乐观,苦难恰恰是生命活力的养料。人类哭泣之时,鱼却在疯狂的生长,这是一层对比关系,前面的看似萧条恰恰促成了后面的繁荣。此对比有“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异曲同工之妙。
2、“一个穿雨衣的陌生人,来到这座干旱已久的城。”(《哑脊背》)
赏析:首先这个画面感很强烈,一个穿雨衣的外来人,来到干旱已久的城。显然这座干旱的城经历了很多不堪的过往。这里面有两个视角,“陌生人”是从旱城人的角度看过去的,第二个视角是这个“陌生人”看旱城。这里有两个疑问,陌生人为什么来到这里?这座城发生了什么?由这两个疑问引出两层惊讶,陌生人惊讶于旱城的干枯,旱城人惊讶于陌生人的湿润。干旱寓意着凋敝,经济的凋敝,是人民思想的凋敝,情感的凋敝。陌生人其实是“远方”的化身,它可以是理想可以是希望。这个画面是现实的困顿与希望之光的对碰,陌生人无疑点亮了旱城人的希望,这是海子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对于现状的批判与鼓舞。
李白的诗歌赏析?
将进酒·君不见
唐 · 李白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赏析
《将进酒》原是汉乐府短箫铙歌的曲调,标题的意思为“劝酒歌”,内容多是咏唱喝酒放歌之事。这首诗是诗人当时和友人岑勋在嵩山另一老友元丹丘的颍阳山居作客,作者正值仕途遇挫之际,所以借酒兴诗,来了一次酣畅淋漓的抒发。在这首诗里,李白“借题发挥”,借酒消愁,感叹人生易老,抒发了自己怀才不遇的心情。
这首诗十分形象的体现了李白桀骜不驯的性格:对自己充满自信、孤高自傲、热情豪放,“天生我材必有用”、“人生得意须尽欢”。全诗气势豪迈,感情豪放,言语流畅,具有极强的感染力。李白咏酒的诗歌非常能体现他的个性,思想内容深沉,艺术表现成熟。《将进酒》即为其代表作。
诗歌发端就是两组排比长句,如挟天风海雨向读者迎面扑来。“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颍阳去黄河不远,登高纵目,故借以起兴。黄河源远流长,落差极大,如从天而降,一泻千里,东走大海。如此波澜壮阔的现象,必定不是肉眼能够看到的,作者是幻想的,言语带有夸张。上句写大河之来,势不可挡;下句写大河之去,势不可回。一涨一消,构成舒卷往复的咏叹味,是短促的单句(如“黄河落天走东海”)所没有的。紧接着,“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恰似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如果说前二句为空间范畴的夸张,这二句则是时间范畴的夸张。悲叹人生苦短,而又不直言,却说“高堂明镜悲白发”,一种搔首顾影、徒呼奈何的神态宛如画出。将人生由青春到老的全过程说成“朝”“暮”之事,把原本就短暂的说得更为短暂,与前两句把原本壮阔的说得更为壮阔,是“反向”的夸张。开篇“以河之水一去不复返喻人生易逝”,“以黄河的伟大永恒形出生命的渺小脆弱”。
这个开端可谓悲感至极,却又不堕纤弱,可以说是巨人式的感伤,具有惊心动魄的艺术力量,同时也是由长句排比开篇的气势感造成的。这种开篇的方法作者经常用,比如“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宣城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沈德潜说:“此种格调,太白从心化出”,可见其颇具创造性。此诗两作“君不见”的呼告(一般乐府诗只是篇首或篇末偶尔用),又使诗句感情色彩大增。所谓大开大阖者,此可谓大开。
“人生得意须尽欢”,这似乎是宣扬及时行乐的思想,然而只不过是现象而已。诗人“得意”过没有?“凤凰初下紫泥诏,谒帝称觞登御筵”(《玉壶吟》)似乎得意过;然而那不过是一场幻影。“弹剑作歌奏苦声,曳裾王门不称情”(《行路难三首·其二》)又似乎并没有得意,有的是失望与愤慨,但并不就此消沉。
诗人于是用乐观好强的口吻肯定人生,肯定自我:“天生我材必有用”,这是一个令人鼓掌赞叹的好句子。“有用”而且“必”,非常的自信,简直像是人的价值宣言,而这个人“我”是需要大写的。于是,从貌似消极的现象中透露出了深藏其内的一种怀才不遇而又渴望入世的积极的态度。正是“长风破浪会有时”,应为这样的未来痛饮高歌,破费又算得了什么!
“千金散尽还复来!”这又是一个高度自信的惊人之句,能驱使金钱而不为金钱所使,这足以令所有凡夫俗子们咋舌。诗如其人,想诗人“曩昔东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馀万”(《上安州裴长史书》),是何等的豪举。所以此句是深蕴在骨子里的豪情,绝非装腔作势者可以得其万分之一。
与此气派相当,作者描绘了一场盛筵,那决不是“菜要一碟乎,两碟乎?酒要一壶乎,两壶乎?”而是整头整头地“烹羊宰牛”,不喝上“三百杯”决不罢休。多痛快的筵宴,又是多么豪壮的诗句!至此,狂放之情趋于高潮,诗的旋律加快。“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几个短句忽然加入,不但使诗歌节奏富于变化, 而且使我们似乎听到了诗人在席上频频地劝酒。既是生逢知己,又是酒逢对手,不但“忘形到尔汝”,诗人甚至忘了是在写诗,笔下之诗似乎还原为生活,他还要“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以下八句就是诗中之歌了,这纯粹是神来之笔。
“钟鼓馔玉”即富贵生活(富贵人家吃饭时鸣钟列鼎,食物精美如玉),可诗人却认为这“不足贵”,并放言“但愿长醉不复醒”。诗情至此,便分明由狂放转而为愤激。这里不仅是酒后吐狂言,而且是酒后吐真言了。
以“我”天生有用之才,本当位极卿相,飞黄腾达,然而“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行路难三首·其二》)。说富贵“不足贵”,乃是出于愤慨。以下“古来圣贤皆寂寞”二句亦属愤语。诗人曾喟叹“自言管葛竟谁许”,说古人“寂寞”,其实也表现出了自己的“寂寞”,所以才愿长醉不醒了。这里,诗人是用古人的酒杯,浇自己的块垒。说到“唯有饮者留其名”,便举出“陈王”曹植作代表。并化用其《名都篇》“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之句。
古来酒徒很多,而为何偏举“陈王”,这又与李白一向自命不凡分不开,他心目中树为榜样的都是谢安这些高级人物,而这类人物当中,“陈王”曹植与酒联系得比较多。这样写便有了气派,与前文极度自信的口吻一贯。再者,“陈王”曹植于曹丕、曹睿两朝备受猜忌,有志难展,也激起诗人的同情。一提“古来圣贤”,二提“陈王”曹植,满满的不平之气。此诗开始似乎只涉及人生感慨,而不染指政治色彩,其实全篇饱含了一种深广的忧愤和对自我的信念。诗情之所以悲而不伤,悲而能壮,即根源在此。
刚露一点深衷,又说回酒了,而且看起来酒兴更高了。以下诗情再入狂放,而且愈来愈狂。“主人何为言少钱”,既照应“千金散尽”句,又故作跌宕,引出最后一番豪言壮语:即便千金散尽,也不惜将名贵宝物“五花马”(毛色作五花纹的良马)、“千金裘”(昂贵的皮衣)用来换美酒,图个一醉方休。
这结尾之妙,不仅在于“呼儿”“与尔”,口气甚大;而且具有一种作者一时可能觉察不到的将宾作主的任诞情态。须知诗人不过是被友招饮的客人,此刻他却高踞一席,气使颐指,提议典裘当马,令人不知谁是“主人”,浪漫色彩极浓。快人快语,非不拘形迹的豪迈知交断不能出此。诗情至此狂放至极,令人嗟叹咏歌,直欲“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情犹未已,诗已告终,突然又迸出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与开篇之“悲”关合,而“万古愁”的含义更其深沉。这“白云从空,随风变灭”的结尾,显见诗人奔涌跌宕的感情激流。通观全篇,真是大起大落,非如椽巨笔不办。
《将进酒》篇幅不算长,却五音繁会,气象不凡。它笔酣墨饱,情极悲愤而作狂放,语极豪纵而又沉着。全篇具有震动古今的气势与力量,这诚然与夸张手法不无关系,比如诗中屡用巨额数字(“千金”、“三百杯”、“斗酒十千”、“千金裘”、“万古愁”等等)表现豪迈诗情,同时,又不给人空洞浮夸感,其根源就在于它那充实深厚的内在感情,那潜在酒话底下如波涛汹涌的郁怒情绪。
此外,全篇大起大落,诗情忽翕忽张,由悲转乐、转狂放、转愤激、再转狂放、最后结穴于“万古愁”,回应篇首,如大河奔流,有气势,亦有曲折,纵横捭阖,力能扛鼎。其歌中有歌的包孕写法,又有鬼斧神工、“绝去笔墨畦径”之妙,既非鑱刻能学,又非率尔可到。
通篇以七言为主,而又以三、五言句“破”之,极参差错综之致;诗句以散行为主,又以短小的对仗语点染(如“岑夫子,丹丘生”,“五花马,千金裘”),节奏疾徐尽变,奔放而不流易。《唐诗别裁》谓“读李诗者于雄快之中,得其深远宕逸之神,才是谪仙人面目”,此篇足以当之。
作者简介
李白(701年—762年12月),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
mowing诗歌赏析?
Mowing《割草》是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一首写农村生活的短诗。
诗中描写日常生活,尤其是描写农村普通农民的日常生活和劳动。在他生前,有文学评论家批评他把这些普通生活琐事写进诗里去,是不高雅的表现。弗罗斯特在一次采访中说:“要是诗歌不能懂得一切,懂得整个世界,【你们】诗歌就是无用的废物。”
在这首诗里,弗罗斯特写的是独自一人在田里割草时的所想所感。他把镰刀拟人化了。诗一开
始,弗罗斯特就说他好像听见镰刀在【与】大地窃窃私语。用镰刀割草,当然会发出声响,所以,诗人说听见镰刀在【与】大地窃窃私语,既可以说是诗人割草时产生的一种幻觉,也可以说是借用拟人化了的镰刀的【耳】语,说出自己的想法。
他先说听不清镰刀在说什么,可能是在说太阳太热,也可能在说四周太静。接着,用“它”—镰刀—来说出这首诗的主旨,也就是诗人的观点:劳动才是真实的生活,劳动是最愉快的事情,劳动就是最诚挚的爱。“它”不幻想会有人恩赐给他闲适而不用劳动的生活,也不幻想有神仙精灵会送来不劳而获的黄金。因为这些都是“超过真实”的东西,因此也是“软弱无力”的。“它”想要的只是用最“真诚的爱”来割草。诗人认为:最甜蜜的美梦,只有靠劳动才能实现。
最后,诗人以“镰刀边【耳】语边把草割下,让它们在阳光下晒成干草”来结束这首诗。
至于诗歌的第11和12句,写到兰花草和【绿】蛇,我想诗人只是想描写割草时令人愉快的真实情景罢了。
thesnowman诗歌赏析?
必须怀有冬日的心境,
方能领略眼前的万树一片冰晶雪白;
只有经受长久的严寒,
才会欣赏松枝银装素裹在斜阳中闪烁的光采;
寒风啸啸,落叶嘶嘶,
冬天的强音声震天外;
苍茫大地响起同一的奏鸣,
雪上的聆听者把悲情全都抛开:
自身虚无才能审视不存在的虚无,
自身不存在方可洞察虚无的存在。
tobeornottobe诗歌赏析?
to be or not to be出自莎士比亚的剧本《哈姆雷特》第三幕中。
“To be or not to be”(生存还是毁灭)的问题一再困扰着哈姆雷特,当然这里所述不仅仅是生存与死亡的问题,而是连带着每件事的价值评判,到底做还是不做,去还是不去,牺牲还是不牺牲?理性的思维能够指导行动,但是过多的思虑就会延误时机,多虑的人内心往往是懦弱的,对后果太多的顾虑导致其不愿作出重大决定。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哈姆雷特就是这样徘徊不前,往往在即将触及本质的时候又能很油滑地闪开。于是“这样,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